醃頭判無期陳嫌搖頭:不接受

作者: 廖素慧嘉市報導 | 中時電子報 – 201471上午6:01

中國時報【廖素慧嘉市報導】外遇問題

震驚全國的鹽漬人頭案凶嫌陳佳富涉嫌殺妹分屍滅跡,昨日被嘉義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,理由是台灣已簽署國際公約重視生命權,再以陳母求情,且陳嫌從小受家暴,人格扭曲、國家未予適當教化。然而陳嫌聆判後神色蒼白、搖頭晃腦,不斷低喃「不是我,我沒罪,不能接受」。外遇問題

裝瘋賣傻精神鑑定識破外遇問題

醃頭案發生在去年315日,陳佳富為詐領保險金殺害胞妹陳婉婷,分屍滅屍,又故佈疑陣將死者僅剩的頭顱以鹽漬,丟棄於嘉義縣水上鄉璿宿上天宮公廁,並留字條誘使警方調查死者身分,行徑駭人聽聞。陳嫌被檢方依殺人、毀屍、詐欺等罪起訴,並求處極刑(死刑)。

案經近1年審理,昨日宣判,陳嫌因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;毀損屍體罪判有期徒刑2年;詐欺取財既遂罪(詐領身心障礙補助)判有期徒刑6月,另有3罪詐欺取財未遂罪各判4月(詐領低收入戶補助)、110月(詐領南山人壽)、16月(詐領國泰人壽),應執行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

兩公約、人道關懷量刑

法院首次開庭時,陳嫌口吐白沫、裝瘋賣傻,一度由精神科醫師周士雍蒞庭觀察研判他有多重人格、解離現象,但法官將陳嫌送台大醫院進行精神鑑定為「沒有瘋,犯罪行為時有辨識行為能力,也有接受審判的能力」,法官採信此鑑定結論。外遇問題

審判長張道周昨宣判表示,陳嫌犯罪手法駭人聽聞,不顧親情,殺害至親,構思縝密殺人及棄屍計畫,且令死者屍骨無存,屍身至今下落不明,無法入土為安,檢察官求處極刑。

但法官著眼於《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》、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兩項公約,認為我國對生命權給予最大尊重,此外,陳嫌沒有重大暴力犯罪前科,從小受家暴長大,兄、妹均罹患嚴重精神病症,人格扭曲其來有自,加上考量陳母既是被告也是被害人家屬,飽受親情煎熬等人道關懷,故而做出無期徒刑判決。

廖道成表示,尊重法院判決,法院援引人權公約,考量被告的精神疾病,若被告真有犯刑,則量刑尚稱公允,但被告不服判決,法扶仍會提上訴。

與律師閒聊談剁雞噤聲

檢方則認為,我國有死刑,判陳嫌無期徒刑,若假釋出獄有再犯之虞,不排除上訴,以爭取上訴審中判死的機會。嘉義地院也會依職權提起上訴。

據了解,陳嫌羈押於嘉義看守所期間,鮮少與獄友互動,最愛看報紙了解自己的案件進展,偶爾也看書,與家人通信,母親及弟弟曾去探望他。

陳嫌對辯護律師廖道成頗為信賴,兩人會閒聊,廖曾欲與他討論自己在家料理雞肉的刀法,陳嫌十分敏感,噤口不談。

 

 

文章內容轉自 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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