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透露父外遇 夫坦言婚外情
2015-09-01
一位父親送女兒到美術夏令營學習畫畫,意外認識在此教學的女老師,女老師在之後還安排女兒到她的住處學畫畫。隔年女兒因為遭父親責備,一氣之下竟寫字條給媽媽,說爸爸和美術老師親親,可能還有上床,妻因此追問丈夫,故丈夫坦承在五年前和老師在旅館、住處多次發生性行為,並寫下自白書,妻因此取這些通姦證據一狀告上法院,指控兩人妨害家庭。但法官認為男子對於發生性關係的次數前後說法有出入,加上女老師說明對方有送花追求她,但兩人沒有性關係,因為事發當時其女兒也僅國小,應當不懂男女交媾,且字條也僅是推測之詞,相姦罪應是要以男女性器官接合最為要件,故因罪證不足判決女老師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