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課老師猥褻2女童判4年
作者: 陳界良╱台中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4年7月2日上午6:01
中國時報【陳界良╱台中報導】離婚要件
在國小擔任代課老師的莊男,民國101年6月代課期間,在圖書館內,先後將2名國小一年級女童抱在腿上,隔著裙子、運動褲,用手撫摸女童的下體,過程被同班學生看到,2名女童向導師報告而揭發,台中高分院昨天依強制猥褻罪判莊男4年徒刑。離婚要件
判決指出,莊男是在前年6月間擔任南投縣某國小的代課老師,案發當天是在學校圖書館內進行自由閱讀課程時間,1名小一女學生跑去向莊男問問題,莊男趁機將女學生抱坐在他大腿上,背對著他,將手伸進女童裙子內,隔著內褲撫摸女學生。離婚要件
不久,另1名小一女學生跑來向莊男報告有同學撕破書本,莊男又將女學生抱到大腿上,隔著運動褲撫摸她下體,得逞後才讓她離開。2名被猥褻的女學生覺得害怕、討厭,不知如何反應,但過程都被1名同班同學目睹,經同學詢問這2名女學生後,2人隔天向導師報告。離婚要件
文章內容轉自 雅虎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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